问题描述:
用户在 SAP2000 中定义轨道(Path)时,可对轨道中心线进行整体移动,如下所示。请问,此处的【偏移增量】和【起始偏移】两个选项的区别是什么呢?请举例说明。
解答:
在 SAP2000 的移动荷载分析或多步静力分析中,用户需要先定义轨道(Path)用于指定车辆荷载的作用范围,类似于 CSiBridge 中的车道(Lane)。由于该功能多用于施加厂房类结构中的吊车荷载,故也称为轨道。
SAP2000 中的轨道(Path)通过连续的框架对象进行定义,所谓『连续』即:首尾相接,连成一线。如果选择彼此间隔的框架对象定义轨道,程序将自动判断中间用于连接的框架对象。由于程序自动生成的轨道与用户期望的轨道可能存在差异,故推荐用户以连续的框架对象定义完整的加载路径。除此之外,轨道定义多采用水平布置的框架对象;虽然斜柱、立柱或竖向斜撑也可用,但多无实际意义,应力求避免。
轨道的方向(起点 → 终点)可用于在车辆活荷载模式中定义荷载的起始位置和运动方向。对于由多个连续框架对象定义的轨道,其方向由各个框架对象的先后顺序确定,即:先定义的框架对象为起点,后定义的框架对象为终点。对于由单个框架对象定义的轨道,其方向与框架局部 1 轴相一致。
轨道中心线的偏移仅限于水平面(X-Y 平面)内,与框架局部 2 / 3 轴无关;偏移方向则由偏移值的正负号确定。具体来讲,沿轨道方向的右侧为正,反之为负。对此,可以形象的理解为沿轨道方向驾车行驶,靠右行驶代表正的偏移值,靠左行驶代表负的偏移值。
轨道中心线的偏移与框架对象的扭转变形密切相关,对剪切、弯曲以及轴向变形并无影响。另外,相邻框架对象可指定不同的偏移量,实际轨道将沿横向平行移动,如下所示。
轨道中心线的偏移值可以通过【移动...】选项进行整体修改,即:一次性修改全部框架对象的中心线偏移值。具体来讲,用户可采用【偏移增量】和【起始偏移】两种修改方式。
采用【偏移增量】选项,用户可直接指定中心线偏移值的增量(可正可负)。例如:对当前偏移量分别为 2,4,7 的轨道指定偏移增量为 1,则修改后的偏移量分别为 3,5,8,即各增加 1。
采用【起始偏移】选项,用户可对起始(第一个)框架对象指定新的中心线偏移值,SAP2000 据此计算中心线偏移值的增量,并用于其它框架对象。例如:对当前偏移量分别为 2,4,7 的轨道指定初始偏移为 1,则修改后的偏移量分别为 1,3,6,即各增加 1 - 2 = -1。其中,-1 为初始框架对象的偏移值增量,程序自动将其用于全部框架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