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:
在考虑混凝土收缩徐变时
,需要考虑混凝土的龄期。但是在定义施工阶段时首先需要定义各个阶段的“持时”,然后在各阶段中还需要指定添加构件时“添加龄期”,如下图中的两个选项。这两个选项对计算结构的最终龄期有何影响?
解答:
施工阶段分析时混凝土的龄期与“阶段持时”及“添加龄期”均有关系。阶段分析时某一阶段添加的结构(add structure)首先会被激活,然后再考虑其持时。因此结构的龄期等“添加龄期”加上该阶段持时及后续阶段的时长。
以问题中的阶段施工为例,考虑结构在自重作用下的收缩徐变效应。由上图可知在施工阶段1中程序首先会将所有结构激活并添加自重,激活时结构的龄期已经就是3天了,然后经过“阶段1”的持时为1天。因此在阶段1完成后,该结构的龄期就变成了3+1=4天。第二阶仅考虑时间流逝无其他操作,阶段持时为296天。第二阶段完成后结构的龄期就变成了300天。
对于上述施工阶段也可采用一个阶段来模拟,如下图所示。在阶段1中,添加所有结构并同时激活自重,“添加龄期”需设为3天,但是第一阶段的持续时间设为297天。因此激活结构时结构的龄期为3天,加上第一阶段的持时297天,第一阶段完成后结构的龄期为300天。在自重荷载作用下,到300天龄期时,这两种方式定义的施工工况产生的收缩徐变效应是相同的。
现在通过一个20m的悬臂梁结构来验证上述结论,分别按用上述两种方式定义施工阶段。其中工况“STAGED-3+296”采用两阶段定义,工况“STAGED-297”采用一个阶段定义,这两个工况中结构激活龄期为3天,最终龄期为300,其他参数一致。最终300天龄期悬臂端接节点的位移及转角均相同,如下图所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