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:
SAP2000 在运行分析的过程中,日志文件中出现如下警告信息:
请问,负质量的来源可能有哪些呢?
解答:
首先,计算程序中的所有节点质量必须均为正值或零,负质量是没有任何物理意义的!但是,用户也可以根据需要,借助负质量来实现特殊的质量定义,如扣除部分质量。对于负质量的来源,基本包括以下三个途径:
1、节点附加质量
对于单元质量(无论是来自材料属性还是连接单元属性)、线质量、面质量,均只能定义三个相等的平动质量,且只能是正质量!只有节点附加质量可以定义负质量,同时还可以根据需要分别定义平动质量和转动惯量,且各个质量值可以互不相等。如下图所示:
2、竖直向上的荷载分量
根据质量源的定义(来自“荷载模式”),竖直向上的荷载分量可以导致负质量。更多内容请参阅知识库文档《质量源:荷载 → 质量》。
3、自平衡荷载
根据质量源的定义(来自“荷载模式”),包括温度荷载、预应力荷载、应变荷载等在内的各种自平衡荷载也会产生负质量。通常建议在质量源的定义中不要包含自平衡荷载。
注意:虽然可以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定义节点的负质量,但是节点的总质量必须 ≥ 0!对于小于零的节点总质量,程序将强制将其修改为零,并在日志文件中给出相应的警告信息。